生態環境部環大氣〔2020〕33號《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規定:組織企業對現有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開展自查,重點關注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等工藝的VOCs有機廢氣處理設備。生態環境部上述規定要求重點關注單一活性炭吸附,意味著這種問題較多,因此各地從嚴管理不允許使用單級活性炭來處理VOCs有機廢氣。于是,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在很多環評中提出。
如果您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想要了解詳情以及報價,請留下您的詳細信息,我們將在24小時內安排專業的技術經理給您回復。
交流產品需求
專家定制設備
售后找樸華
電話:15890137611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