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單一工藝處理VOCs廢氣的設施,稱為VOCs簡易治理設施。早在2013國家即發布了技術規范,這幾年各地也陸續出臺了地方性規范或團標,比如近期的在9月30日,四川生態環境廳發布國內第一個地方性的活性炭吸附VOCs治理技術技術規范/標準:《工業有機廢氣活性炭治理技術規范》,目前正在征求意見中。又如前幾個月中山市環境科學學會正式發布的團體標準《有機廢氣治理 活性炭吸附裝置技術規范》。這些標準都重點對預處理要求、吸附裝置設計要求、吸附單元設計要求、活性炭要求、施工與驗收要求、運營管理要求等做了詳細描述。今日我們就來分享下顆粒、蜂窩和纖維狀活性炭吸附VOCs設施的一些關鍵設計參數,你們現有的VOCs治理設施都滿足了嗎?
1、活性炭吸附裝置氣體流量范圍宜選擇0-30000 m3/h;
2、活性炭吸附裝置選用顆粒活性炭作吸附劑時,氣體流速宜低于0.60 m/s,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的總壓力損失宜低于1500 Pa,填充量與每小時處理廢氣量體積之比不宜小于1:7000,每 10000m3/h 廢氣處理顆粒活性炭吸附截面積不宜小于 4.6m2。活性炭裝填可單層和多層設置,每層截面厚度不宜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 400mm,總裝填厚度需滿足填充量與吸附截面積的比值關系,即總厚度=填充體積/吸附截面積。
3、活性炭吸附裝置選用蜂窩活性炭作吸附劑時,氣體流速宜低于1.20 m/s;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的總壓力損失宜小于800Pa,填充量與每小時處理廢氣量體積之比不宜小于1:5000,每 10000m3/h 廢氣處理蜂窩活性炭吸附截面不宜小于2.3m2,蜂窩活性炭可單層裝填或多層裝填,但更大不宜超過 3層,超過的應在層間保留50mm以上的均流空氣層,防止因無法對孔而堵塞。總裝填厚度需滿足填充量與吸附截面積的比值關系,即總厚度=填充體積/吸附截面積。
4、 活性炭吸附裝置選用活性炭纖維氈作吸附劑時,氣體流速宜低于0.15 m/s;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的總壓力損失宜小于4000Pa,斷裂強度不宜小于 5N(測試方法按照 GB/T 3923.1 進行)。
5、活性炭吸附裝置可單級或多級設置,滿足上述更小吸附截面積、更小炭層厚度要求,且有單獨活性炭箱的視為一級。單級或多級活性炭總裝填量不應小于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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