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臨近,臭氧污染問題頻發,臭氧成為導致我區空氣質量超標的首要污染物。目前市面上治理VOCs成熟也較為常見的方法為吸附法,常見吸附劑為活性炭,常應用于大風量、低濃度的VOCs治理,在VOCs廢氣治理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體物之一,減少VOCs排放能有效控制臭氧污染。
但生態環境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不少企業在使用活性炭設施過程中,存在活性炭長期未更換或者設施未正常開啟、使用的活性炭受潮或破損嚴重、使用劣質炭等問題,導致部分吸附裝置無法發揮應有效果,甚至形同虛設。
為科學指導企業規范使用活性炭,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我局現科普并倡議如下:
1、選用優質活性炭
企業宜選擇顆粒活性炭作為吸附劑,顆粒活性炭碘值(衡量活性炭吸附力高低的重要指標)不宜低于80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60%。企業應備好所購活性炭廠家關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積、四氯化碳吸附率等產品質量證明材料,備查。同時,可以通過“一看、二稱、三試、四測”的簡便方法鑒別活性炭優劣。
2、使用合規吸附裝置
使用符合《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6—2013)要求的吸附裝置。活性炭前要求設置過濾裝置,對于漆霧較多的噴漆廢氣,宜采用干式漆霧捕集過濾系統,廢氣顆粒物或油煙濃度不宜超過1mg/m3。活性炭箱前過濾器安裝差壓計,阻力低于初始值或達到初阻值1.5~2倍時應及時檢查、更換。做好室外防曬,進口廢氣溫度不宜超過40℃(宜35℃以下),相對濕度不宜超過80%。活性炭箱宜采用多層布氣結構,配備活性炭裝卸孔/門。
采用顆粒活性炭的炭層表觀流速宜控制在0.4~0.6m/s,炭層單層厚度宜控制在400~450mm,廢氣在炭層中停留時間一般不低于0.75s。有機聚合物加工、專門用于除臭或其他生產工序的進口VOCs濃度很低時可適當降低相關參數要求。活性炭裝填量參考見附表。
注:1.風量超過20000Nm3/h的活性炭最少裝填量可參照本表進行估算;2.如以NMHC指標表征,VOCs濃度:NMHC濃度比可參照按2:1進行估算。
3、定期更換活性炭
企業應根據廢氣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設計方案確定活性炭更換周期,原則上活性炭更換周期一般不應超過累計運行500小時或3個月;在無廢氣處理設施設計方案或實際建設情況與設計方案不符時,使用公式計算活性炭更換周期,并及時更換活性炭。
4、規范處置廢活性炭
更換下來的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則應當密閉貯存,交由具備危廢處置資質的企業依法進行再生或處置。按照HJ 944等規范做好相關臺賬。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5、定期維護吸附裝置
建立廢氣處理設施運維臺賬,記錄設施的運維和耗材更換情況,如活性炭的更換時間、更換量等;定期檢查廢氣收集管道、吸附設備是否有破壞,過濾材料是否要更換等。
高溫天氣下,活性炭吸附能力會有所減弱,企業可采用防曬網、防曬布等對活性炭設施進行遮擋,同時加密監測,適當縮短更換周期,對處理能力較差的活性炭、吸附裝置及時進行更換,確保達標排放。
如果您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想要了解詳情以及報價,請留下您的詳細信息,我們將在24小時內安排專業的技術經理給您回復。
交流產品需求
專家定制設備
售后找樸華
電話:15890137611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