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ion id="y0yaa"><kbd id="y0yaa"></kbd></option>
  • <table id="y0yaa"><option id="y0yaa"></option></table>
  • <sup id="y0yaa"><center id="y0yaa"></center></sup>
  • <option id="y0yaa"><kbd id="y0yaa"></kbd></option>
  • <td id="y0yaa"></td>
  • <table id="y0yaa"><noscript id="y0yaa"></noscript></table>
  • 當前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行業動態

    公司新聞 行業動態

    僥幸心理?揮發性有機廢氣處理不到位的企業可處罰到20萬元!

    時間:2022-03-28 訪問量:35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有機廢氣處理不到位的企業*高處罰20萬元

    (一)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

    (二)工業涂裝企業未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臺賬的;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產和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未采取措施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減少物料泄漏或者對泄漏的物料未及時收集處理的;

    (四)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裝并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

    (五)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制藥、礦產開采等企業,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的;

    (六)工業生產、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可燃性氣體未回收利用,不具備回收利用條件未進行防治污染處理,或者可燃性氣體回收利用裝置不能正常作業,未及時修復或者更新的。

    您有需求?樸華科技幫您實現

    如果您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想要了解詳情以及報價,請留下您的詳細信息,我們將在24小時內安排專業的技術經理給您回復。

    交流產品需求

    專家定制設備

    售后有保障

    電話:15890137611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在線咨詢

    在線留言

    回到頂部

    草榴电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