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ion id="y0yaa"><kbd id="y0yaa"></kbd></option>
  • <table id="y0yaa"><option id="y0yaa"></option></table>
  • <sup id="y0yaa"><center id="y0yaa"></center></sup>
  • <option id="y0yaa"><kbd id="y0yaa"></kbd></option>
  • <td id="y0yaa"></td>
  • <table id="y0yaa"><noscript id="y0yaa"></noscript></table>
  • 當前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行業動態

    公司新聞行業動態

    省廳:催化燃燒裝置燃燒溫度要不低于300℃

    時間:2024-08-30 15:10:04

    前幾日,河南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文中提及加強VOCs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的6點具體要求,如下:

    640.jpg

    【加強VOCs 治理設施運行維護】

    1、除安全考慮和特殊工藝要求 外,禁止開啟稀釋口、稀釋風機。

    2、采用燃燒工藝的,有機廢氣濃度低或濃度波動大時需補充助燃燃料,保證燃燒設施的運行溫度在設計值范圍內,RTO 燃燒溫度不低于760 攝氏度,催化燃燒裝置燃燒溫度不低于300攝氏度;對于采用將有機廢氣引入高 溫爐、窯進行焚燒的,有機廢氣應引入火焰區,并且同步運行。

    3、VOCs 燃燒(焚燒、氧化)設備的廢氣排放濃度應按相關標準要求進行氧含量折算。

    4、對于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藝的,應按設計要求定期更換活性炭,顆粒狀、柱狀活性炭碘值不應低于800毫克/克,蜂窩狀活性炭碘值不應低于650毫克/克;采用非連續吸附-脫附治理工藝的,應按設計要求及時解吸吸附的VOCs,解吸氣體應采用有效處理工藝處理后達標排放,現場檢查時應監測脫附期間 VOCs 排放濃度和去除效率達標情況。

    5、采用冷凝工藝的,不凝尾氣的溫度應低于尾氣中污染物的液化溫度,對于油氣回收,采用單一冷凝回收工藝的,冷凝溫度一般應控制在-75℃以下。

    6、對于 VOCs 治理產生的廢吸附劑、廢催化劑、廢吸收劑等耗材,以及 含VOCs 廢料、渣、液等,應密閉儲存,并及時清運處置;鼓勵儲存庫設置VOCs廢氣收集和治理設施。

    【文章標簽】 催化燃燒裝置

    您有需求?樸華科技幫您實現

    如果您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想要了解詳情以及報價,請留下您的詳細信息,我們將在24小時內安排專業的技術經理給您回復。

    交流產品需求

    專家定制設備

    售后找樸華

    電話:15890137611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在線咨詢

    在線留言

    回到頂部

    草榴电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