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ion id="y0yaa"><kbd id="y0yaa"></kbd></option>
  • <table id="y0yaa"><option id="y0yaa"></option></table>
  • <sup id="y0yaa"><center id="y0yaa"></center></sup>
  • <option id="y0yaa"><kbd id="y0yaa"></kbd></option>
  • <td id="y0yaa"></td>
  • <table id="y0yaa"><noscript id="y0yaa"></noscript></table>
  • 當前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行業動態

    公司新聞 行業動態

    某制品有限公司有機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罰款10萬元

    時間:2022-06-17 訪問量:389

    2020年11月11日,昌江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對某制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期間該公司正常生產,生產的主要產品是編織袋和地膜噴帶,日產編織袋20萬條,累計生產地膜300噸,配套建設3套有機廢氣治理設施

    檢查發現該公司拉絲車間正在生產,車間配套建設的有機廢氣治理設施因故障未啟動運行,該公司未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設施故障。覆膜車間內覆膜生產線正常生產,但該車間配套建設的有機廢氣治理設施未啟動運行。執法人員到場后,該公司覆膜車間工作人員立即開啟廢氣治理設施。執法人員現場制作《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和拍照取證等,并對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有機廢氣治理設施

    某制品有限公司拉絲車間和覆膜車間的有機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屬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以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昌江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1年3月17日,對某制品有限公司處罰款10萬元。

    4月22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將相關責任人員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月26日依據《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污染“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將該公司納入環境污染“黑名單”進行管理。某制品有限公司不服處罰決定先后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2021年7月5日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維持昌江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決定,2021年11月24日一審法院判決駁回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的訴訟請求。

    【文章標簽】 有機廢氣處理設備

    您有需求?樸華科技幫您實現

    如果您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想要了解詳情以及報價,請留下您的詳細信息,我們將在24小時內安排專業的技術經理給您回復。

    交流產品需求

    專家定制設備

    售后有保障

    電話:15890137611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在線咨詢

    在線留言

    回到頂部

    草榴电影网